上周我们了解了肿瘤治疗相关的心功能不全,这次我们说一下肿瘤治疗相关的冠状动脉疾病。目前肿瘤和冠状动脉性疾病发病率都很高,研究发现二者发病具有共同的危险因素,如三高、肥胖和吸烟。
肿瘤的治疗离不开放疗和化疗,它们是如何导致冠脉疾病呢?化疗药物可损伤血管内皮、诱导冠状动脉血栓的形成或使冠状动脉痉挛,出现心肌缺血样改变,甚至心肌梗死,对病人生命构成威胁。而放疗可以使冠脉出现粥样硬化性或非粥样硬化性改变,造成冠脉血管血栓形成、或冠脉斑块破裂,也可以出现冠脉痉挛,需要提醒的是,放疗引起的冠脉病变常见于开口部位。较多病人开始为无症状性心肌缺血,且持续时间较长,仅有少部分病人首发即为急性冠脉综合征,或猝死等严重表现。
临床表现:我们知道肿瘤本身可出现疼痛、恶心等症状,放化疗药物的应用也可能会出现类似症状,并且其产生的神经*性可能会使病人对心绞痛的感知降低,所以心绞痛的症状多不典型。而此种类型的冠脉病变的体征以及辅助检查与平常所述心绞痛相同,比如心电图、心脏彩超、冠脉造影或CTA、心肌坏死标志物等。
诊断:了解了以上知识,诊断就比较简单了:包括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如果接受放化疗的病人,突发胸部闷痛、严重心律失常、休克或心衰,应想到可能出现了肿瘤治疗相关的冠状动脉疾病。如果在具有基础冠脉病变的人群中,抗肿瘤治疗的期间,出现上述表现,应高度怀疑此病。
治疗原则:如果治疗过程中新出现心肌缺血症状,应停用或更换化疗药物,尽早开始规范抗心肌缺血的正规治疗。对于冠脉血管痉挛人群,建议选择硝酸酯类药物或钙拮抗剂,也可联合应用。如果是稳定些心绞痛病人,更应尽早的最积极的药物治疗,尽量避免PCI术,同时积极治疗感染、贫血或低氧血症等肿瘤相关的可能诱导心肌缺血的并发症。但是如果为药物治疗不能缓解症状或危及生命的急性冠脉综合征时,也要考虑行血运重建治疗,但仍应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比如冠脉病变严重程度及肿瘤发展阶段、是否短期需手术治疗、出血风险、血小板是否减少、肾损害程度、预期寿命、主管意愿等)做出个体化选择,以达最优治疗方案。
预防:建议在肿瘤治疗前,详细询问病史,根据年龄和性别等因素整体评估冠脉疾病的风险,能够识别已有的冠脉疾病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识别潜在冠脉病变人群,必要时可行心肌缺血相关检查。尤其对于应用氟尿嘧啶类药物的病人,应反复心电图检查,监测心肌缺血情况,长期随访对预防远期并发症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