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买保险,无非就是发生风险的时候,能顺利拿到理赔金,以解燃眉之急。
理赔很重要,也是大家很关心的内容。今天要说的是,在理赔环节中,除了“健康告知”和“理赔材料”外,我们的一些行为也有可能会影响理赔的顺畅度,甚至是理赔结果哦~
一、注意病历上的描述足够「准确」要想使后续的保险理赔不受病历的影响,最好仔细留意医生所写的病历。
因为病历描述有误而导致的理赔纠纷并不在少数。
1.和医生描述病情的时候不要夸张。
可别为了引起医生的重视,夸大说自己的病症「N年前就有」、「旧病复发」、「头疼了好几个月」。
不仅会影响医生的判断,还可能把「出现XX症状已有XX的时间」或者「患者自诉XX部位不适长达XX」这样的字句写进病历里。
如果保险公司倒推时间,发现是投保之前或者等待期内有的症状,非常容易产生理赔争议,甚至是拒赔,这就亏大了啊。
还有就是,和医生沟通的时候,要「客观陈述事实」,不要说一些自己都不确定的事,更不要根据网上的诊断方法随意用词夸大病情,以致影响医生对病情的判断。
比如,症状是胸口疼,却直接跟医生说是心绞痛;孩子长得暂时达不到平均身高,就说是发育迟缓。
别小看这小小的一句话,不管是以后买保险核保,还是出险理赔,都会带来很多麻烦的,需要做很多检查、提供很多材料才能「自证清白」。
2.意外造成的就医,一定要让医生写清楚。
由意外导致的就医,一定要描述清楚意外发生的时间和原因,并且让医生在病历上写清楚,因为病历的描述是保险公司用来判断出险原因的重要依据。
比如,对下楼梯时摔倒的描述,「下楼时不小心被绊倒了」和「下楼时突然头晕,然后摔倒了」,两种描述的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
前者是意外,后者是疾病导致的,如果用后者的病历去申请意外险的理赔,保司是可以正当拒赔的。
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是由第三方直接致伤,就不要让医生写进病历了,由第三方造成的伤害必须由第三方赔偿,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3.非必要就别出现以下字眼。
“先天性、遗传性、旧病复发、几年前……”前两者是免责条款内,后面容易成为既往症。
不确定就别说、别写。
4.拿到病历后要仔细检查,确保没问题。
拿到病历后,我们也需要注意医生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笔误记得及时让医生修改病历。
检查时,除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