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稳定性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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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28 15:01:00

冠心病是心衰最常见的病因,可因引起心绞痛而限制运动耐量,也可因发生心肌梗死(MI)而导致进一步的心肌损伤。心衰发生后,如不能及时处理冠心病,则心衰难以控制,容易反复发作,预后十分恶劣。故应积极治疗冠心病,同时准确、有效地处理心衰。

1.推荐应用的主要药物

(1)心衰伴心绞痛的患者:缓解心绞痛的药物首选β受体阻滞剂(Ⅰ类,A级),如不能耐受,窦性心律者可用伊伐布雷定、硝酸酯类(口服或经皮应用)或氨氯地平(均为Ⅱa类,A级),或尼可地尔、雷诺嗪(均为Ⅱb类,C级)作为替代。如使用β受体阻滞剂(或其替代药物)治疗后仍有心绞痛,可加用伊伐布雷定、硝酸酯类、氨氯地平或尼可地尔、雷诺嗪中的一种,即两药合用。如仍有心绞痛,应行冠状动脉血运重建(Ⅰ类,A级),也可以考虑从上述列出的药物中选择加用第3种抗心绞痛药物(Ⅱb类,C级)。

(2)有MI病史但无心绞痛的心衰患者:ACEI和β受体阻滞剂的使用同样可减少再梗死和死亡的危险。此外,还可应用阿司匹林。

2.抗凝和抗血小板药物

心衰时并未证实有较高血栓栓塞事件发生的危险(1%~3%/年)。WARCEF研究比较华法林和阿司匹林在窦性心律、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HF-REF)患者中的疗效,结果显示主要终点事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除伴有房颤的心衰患者外,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与安慰剂或阿司匹林相比,口服抗凝剂可降低心衰患者的风险。

因此,心衰时抗凝和抗血小板药物的应用建议如下:

(1)心衰伴冠心病或MI均有二级预防适应证,必须应用阿司匹林(Ⅰ类,C级),75~mg/次,每日1次(Ⅰ类,B级)。

(2)心衰伴房颤患者应长期应用华法林抗凝治疗,其剂量应使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在2~3(Ⅰ类,A级)。

(3)有抗凝治疗并发症高风险但又必须抗凝的心衰患者,推荐抗血小板治疗(Ⅱb类,C级)。

(4)窦性心律患者不推荐常规抗凝治疗,但明确有心室内血栓,或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心室收缩功能明显降低,心室内血栓不能除外时,可考虑抗凝治疗(Ⅱa类,C级)。

(5)不推荐常规应用抗血小板和抗凝联合治疗(Ⅲ类,A级),除非为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

3.钙拮抗剂(CCB)的应用及地位

CCB不能改善HF-REF患者的症状或提高其运动耐量。很多CCB短期治疗可导致肺水肿和心源性休克,长期应用使心衰患者心功能恶化,增加患者死亡的危险性。使用缓释剂型、长效药物或血管选择性药物,虽可减少心衰的恶化作用,但两者仍未能预防CCB相关的心血管并发症。如需要应用CCB,例如伴严重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患者,其他药物不能控制,此时可选择氨氯地平或非洛地平,两者长期治疗具有较好的安全性(PRAISEⅠ、Ⅱ和V-HeFTⅢ试验),对生存率无不利影响,但不能提高生存率。

来源:《中国介入心血管病学杂志》

作者:南京医院*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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