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01年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0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01〕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01年濮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教基一〔01〕84号)等法律法规和*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
3.坚持消除大班额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共计人)
1.县实验中学计划招生:8个班,人;
.县求实初级中学(县新实验中学)计划招生:1个班,人;
3.县第一初级中学计划招生:6个班,人;
4.县第二初级中学计划招生:10个班,人;
5.县第三初级中学(城关镇初级中学):10个班,人。
三、招生对象
符合入学条件的01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范围
1.县实验中学招生范围:昌州东路--东环路南段--南环路--光明路南段--*和路(不含昌盛园)以内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县求实初级中学(县新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光明路南段--南环路西段--西环路南段--木伦河路西段及西延段--开元路南段--文昌街以内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3.县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开元南路中段--兴华路东段(西关街、西大街、东大街、东关街、永顺路)--东环路中段--昌州东路--(昌盛园)--*和路--文昌街以内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4.县第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兴华路(永顺路、东关街、东大街、西大街、西关街)--西环路北段--北环路--东环路北段以内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5.县第三初级中学(城关镇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开元路中段--木伦河路西段--木伦河路西延--西环路中段--兴华路西段以内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县城区居民和城关镇户籍子女入学,按照规定的划片范围到相应的初级中学报名就读。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现在居住地实行划片报名就读。
五、招生范围示意图
见附后划片示意图
六、报名要求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0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南乐县义务教育招生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发布等。所有学校(含民办)实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利用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暂不支持手机登录)。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监护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各校必须在报名时间内设立现场咨询点,满足家长的报名需求。农村因留守儿童较多,学校可提前利用模板采集学生信息,采取集中添加或导入报名的办法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等;详看以下表述内容)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一)购房户
1.在县城区已购房入住的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产权登记证(包括房产证、不动产证等由相关部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下同)。如果已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证者,要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并同时提供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缴款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
.在县城区购营业房自主经营并居住的县城区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薄、营业房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县城区无住房信息证明。
(二)城关镇农村户籍子女准备证件:1.户口本;.村委会证明。
(三)无房户
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报名时要提供家庭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权登记证、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县城区无住房证明。
.进城务工子女和进城经商人员子女:(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县城区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4)务工人员需提供当年在县城区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保交费票据,经商人员需提供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5)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部门(外省、市、县)或乡镇中心校(本县)出具的借读证明等。
符合以上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并携带报名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交验。
备注:1.“居住证明”包括有房产证明的和实际在县城区居住却无房产证的两种情况,有房产证明的须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及能证明实际居住的证件(如水、电、气费缴费记录等)。
.“就业证明”指个体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务合同和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保交费票据。
3.“户口本”指适龄儿童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统一户口本。
01年民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免试、依法自主招生的*策。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跨区域招生,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
七、报名时间
(一)招生宣传。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可通过学校网站、